《北京鸿宾楼菜谱》封面

(2)鸡身主要部位的用途

知识

《北京鸿宾楼菜谱》 · 1985 年 · 第 260—261 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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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鸡头:适于熬汤、酱鸡头等。

2. 鸡脖:适于熬汤、扣碗垫底等。

3. 鸡脯肉:适于切片、切丁、切条、切丝、斩茸等。

4. 鸡脊背:适于熬汤、酱制等。

5. 鸡腿:适于白煮、酱制、烧煨、熬汤等。

6. 鸡膀:适于熬汤、白煮、酱鸡膀等。

7. 鸡爪:适于熬汤、酱鸡爪等。

8. 鸡尖:适于熬汤等。

另外,整笋鸡适于做炒、扒、烧的菜肴,雏鸡适于做烧、蒸、扒、炸、酱、白煮的菜肴,老鸡适于做熬汤、酱制、白煮的菜肴。

〔鸡〕下的 3 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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