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必须适应烹调方法的需要。不同的烹调方法对火候的要求各不相同,必须根据不同的烹调方法采用合理的火候。炒,一般要求旺火,用火时间较短。炸,一般用旺火,用火时间不能太长。浸炸,先用中火,把油烧热,放入物料转入慢火浸炸至熟,用火时间较长。炖,一般先用旺火,后用慢火,用火时间也较长。
2. 根据原料种类及其性质确定火候。不同种类的原料由于具有不同的性质,掌握火候也必然不同。质地老、形体大的原料,宜长时间小火烹制;质嫩外形较小的原料,宜短时间旺火烹制。
3. 根据原料形状运用火候。大块较厚的原料宜用慢火,加热时间要长些;反之,可用旺火、中火,加热时间短些。
4. 根据原料的规格、数量运用火候。一般情况下,丝、片、薄易熟,加热时间较短一些;反之原料片厚块大的难熟,加热时间长一些;原料的数量较多,加热的时间也需要长一些。
5. 根据饮食习俗不同而定火候。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,人们饮食不仅口味差异很大,对原料成熟程度要求也不一样。如广东人吃蔬菜要求鲜脆(甚至没有完全断生),吃“白斩鸡”时往往带血丝;西北人吃牛羊肉时不宜软熟。可见饮食习俗不同,对掌握烹调原料断生和成熟度的要求各异,使用火候要求是不一样的。
〔二、火候的控制〕下的 2 条
控制火候的原则掌握火候的方法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