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菜谱·湖南》封面

腊猪肉、牛肉、腊鸡、腊鲤鱼、腊野鸭

加工

《中国菜谱·湖南》 · 1979 年 · 第 303—304 页

第 6 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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腊猪肉,将带皮猪肉十斤,洗净沥去水,切成五大条(每条约重二斤),加入精盐五两、花椒子二钱、火硝三分、白糖一两拌匀,腌四天后翻动一次(下面的肉条翻到上面)再腌三天,取出,放入清水中洗净,在每条肉的一端系上麻绳,挂在阳光下晒两天(或晾在通风的地方),然后再挂在熏房里(用锯木屑、干果壳或糠壳作烟料),连续熏二十六个小时,每条猪肉呈烟熏黄色,即成腊肉。

制腊牛肉,将鲜牛肉切成比猪肉更细的长条,其他制法与腊肉相同。

制腊鸡,先从背部剖开,去掉食袋和内脏,在大腿肉厚的部位划一刀,以利作料入味,其他制法与腊肉相同。

制腊鲤鱼,鲜鲤鱼十斤,在脊背上剖开,去掉鳃和内脏,洗净沥去水,用精盐五两、花椒子二钱、火硝三分、白糖一两拌匀,腌三天后洗净,挂在阳光下晒两天,然后挂在熏房里连续熏二十六个小时,即成腊鱼。

制腊野鸭,先将活野鸭宰杀,然后扯毛,再置火上烧去绒毛,从背部剖开,去掉食袋和内脏,其他制法与腊肉相同。

〔附注〕下的 30 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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