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菜谱·山东》封面

清汤

加工

《中国菜谱·山东》 · 1978 年 · 第 259—260 页

第 4 条 · 解释本书全书菜谱部分(第 4—258 页)的用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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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将三斤重的猪肘子刮洗干净,砸断骨头。宰好的母鸡三只(约重六斤),分别将脯肉取下,剁成茸泥(称白俏);将其中两只鸡的腿肉剁成茸泥(称红俏),另一只鸡的腿骨砸断。肥鸭一只(约重四斤),砸断腿骨。

2. 大汤锅中放入清水十斤,依次放入猪骨(约重三斤)、鸡(不包括鸡茸泥)、鸭和肘子。在旺火上煮沸后,撇去浮沫,待煮至六成熟时,再撇一次浮沫,舀出汤四斤,放入盆内晾凉,加入鸡腿泥、葱(一两)、姜(五钱),搅匀待用。

3. 原汤锅内加入沸水五斤,在小火上煮一小时半(始终保持微沸),捞出肘子、鸡、鸭、骨头,把汤锅端离火口,撇去浮油,晾至七成熟时,再将汤锅移至旺火上,放入盐五钱,用手勺搅动,使汤在锅内旋转,随即掺入有鸡腿泥的凉汤,继续搅动。待汤至九成熟,鸡腿泥飘浮至汤面时,用漏勺捞出,将汤端下晾凉。同时舀出清汤四斤放在盆内,将鸡脯泥放入,搅匀,倒入汤锅内。随即将锅移至旺火上,放入酱油五钱、盐五钱用勺搅动。待汤烧至九成熟时,鸡脯泥全部浮至汤面,将锅端下,捞出鸡脯泥,再撇净浮沫,晾凉即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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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附注〕下的 36 条

其他书里的「清汤」12 条,各按原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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